关于犬只繁殖的新规定已经从2011年7月3日经由网站和杂志等多种渠道颁布,有从2011年8月1日出生的犬只并将作为种犬进行繁殖的,请会员朋友积极参与本次赛事,以便获得初繁育资格,请会员朋友重视并珍惜每一次可以参加比赛的机会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关于CKURK犬只繁殖新规定


     为了使我国罗威纳犬能够健康良好的发展,逐步提高犬只水平。对今后我国罗威纳犬如何更好的发展,采取多种形式听取广大会员的意见和建议,并结合当前我国罗威纳犬的实际状况,进行了多次研究和讨论。

    大家认为中国罗威纳犬队伍这几年发展迅猛,会员们的积极性高,管理和服务工作也逐步正规化和规范化。但随之不相符的是犬只的发展没有相应的规划,发展的着眼点很低,特别是对新生犬的繁育没有明确的发展规划。会员们只追求在国外买好犬,不注重有系统的繁育。这样造成了我国罗威纳犬整体水平不能很好的提升。同时,也考虑到我们正处于一个初级阶段,步子不能迈的太大。故此,根据广大会员的意见,借鉴国内外的成功经验,尝试开展有标准的繁育测试,先采取一个比较低的标准,然后逐步提高。

   

具体办法如下:

1.  自2011年8月1日以后出生的犬只(不论公犬母犬)必须参加9个月以上组别的比赛,成绩达到G级以上(含G级)的犬只获得繁殖资格。否则该犬繁殖的犬只不予办理血统证书。比赛期间犬主人可携带血统证书待比赛结束后在证书上加盖“通过繁殖测试”的图章。

2.  关于2011年8月1日以前出生的犬只参加过CKURK比赛,并在G级以上(含G级),可以将血统证书寄回加盖图章,也可以将证书带到比赛现场加盖图章(2011年8月1日以前出生的没有参加比赛的犬只可以继续繁殖,但是血统证书不加盖图章)。

3.  关于在国外进口的犬只,在提供IFR所属俱乐部比赛赏励证明(满九个月的比赛,测试并通过)的情况下方可获得繁育资格,换发的CKURK血统证书上加盖“通过繁殖测试”的图章,否则必须参加CKURK比赛测试。

4.  关于国外带胎来的母犬,如果不能提供在国外满九个月的比赛赏励,只限本胎小犬可办理新生犬血统证书。此母犬以后如继续在国内繁殖也必须参加CKURK的比赛测试。

    逐步提高我国罗威纳犬的繁殖水平是我们一个长期工作任务,也是一个系统工程。这个工程不是短期能达到高水平的。我们要采取逐步提高繁育标准来达到目标,鉴于这样的理念,要切实我们的实际情况,一步一步的扎实推进。